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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令人擔心?(Chervy Chan)

單身,是否就代表不完美,生命有所缺失?基督徒應如何看待單身這身份?聖經的單身觀是什麼?讓我們一起解開這些迷思,重建內心的自由與平靜。

單身,也能活出豐盛。


迷思一:「婚姻是神的設定,是人生必經及必須走的路;單身人士的生命並不完全/ 完整,不結婚就是終身遺憾。」

「尋找到終身伴侶才是完整」這想法是源於神造亞當後(創2:7),表達了「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於是「女人」被造,「她」是從亞當身上所取的肋骨而造成的(創2:21-23)。所以,未結婚的男人就像缺乏了從自己身上所出的肋骨,是被視為「不好」;同樣,未結婚的女人則好像沒有了所屬的肋骨,生命就不完整、會變得空虛寂寞。

首先,聖經描述「神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造男造女」(創1:26-27),這已經清晰表明「男人」、「女人」,都是分別又獨立存在的個體(並非「誰依附誰」),都一樣擁有造物者 — 耶和華神的形象,都是有靈的活物,本身就是「好的」,完全並完整的。

而「女人」是由「男人」身上的肋骨取出而造成,是象徵屬肉體/ 血氣/ 血肉(flesh)上的不同和連結。「不同」(並非真指出男女肋骨的數量不同)是指男女被造時的身體,無論是形態或血肉上,是有少許的不同(包括生殖器官的不同);「連結」是指在血肉上,男人是從女人的身體中孕育並生產出來的,而女人必須與男人結合才能孕育出另一個血肉,男人與女人之間,彼此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繫。

所以,所有嫁娶,都是屬血氣的(創6:2-3),就像《路加福音20章34-35節》中,耶穌所述『這世代的人有娶有嫁,惟有配得那要來的世代和從死人中復活的人不娶也不嫁。』(和修)

現代中文譯本的翻譯則是『今世的男女有娶有嫁;但是那些配得從死裏復活,並且活在來世的人,也不娶也不嫁。』清晰表明了在屬靈、屬天的國度裏,將不再有嫁娶(這包括了夫妻間的性生活、生育等屬血氣的事)。

因此,在神的創造中,「人」— 無論是男是女,都是「好的」,是完全的,並非只得一半,又或是不完整;即使將來在審判日(經歷死而復活,永生的盼望),也都是獨立完整被救贖的個體,是神家裡的人,既是神的子民,又是神的兒女(弗2:18-19),與這人是否「嫁娶」無關。

那「嫁娶」(或婚姻)又是什麼呢?

這是神給「男人和女人」(一夫和一妻)一份屬地上的或屬血氣的(卻不代表是低等的)、以「婚姻或家庭」為模式的,因應人的需要而設計出的禮物(因為在這基礎之上,人能繁衍後代)。

不但如此,舊約的經文是用「婚姻」、「夫妻」象徵「神和屬祂的子民」的關係,啟示了那份「專一、忠誠、信守承諾」的愛(賽62:5;結16:8-14;耶3:20;何2:19-20);同樣,新約的經文也用「婚姻」、「夫妻」預表了「基督和教會」(弗5:23-32),揭示出那份「愛與順服,捨己,密不可分」的關係。人能藉着「嫁娶」,更能具體地體驗「忠貞不渝」的連結和愛情,這也是「婚姻」的好。

然而,這禮物雖然是好的,卻不代表這是每一個人(無論是男是女)的必需品,一定要追求或得到的,更不是因為這人比那人更加虔誠,所以得到這份禮物作為賞賜。

這禮物是因應人的需要而設,換一個角度來說,「健全的身體」是一種美好的祝福,「能享受勞碌得來的財富」(出23:26;詩128:2;傳2:24,5:19) 、「長壽」(創15:15;王上3:14;詩21:4;弗6:2)也都是美好的,卻不代表每一個人都必須得到、或每個人都需要擁有完全一模一樣的祝福才是好的。

就如《羅馬書 9:21》所述:「難道陶匠沒有權從一團泥裏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不一定所有人都必須是一模一樣的器皿,但仍然可以被神所用,彰顯祂的榮耀;又像一個生來就失明的人,並不是他犯了什麼罪,也不是他的父母犯了罪,而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約9:1-3)。所以,有「嫁娶」的生命,可以顯出神的作為,沒有嫁娶的「單身」生命(並不是因為他有問題),同樣也能顯出神的作為,兩者並沒有高低、敬虔與否之分。

那樣,什麼人需要「嫁娶」呢?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談及了「婚姻嫁娶」的問題。

《哥林多前書 7:1-3》

關於你們信上所提的事,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但為了避免淫亂的事,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對妻子要盡本分;妻子對丈夫也要如此。(和修)

《哥林多前書 7:7-9》

我願眾人像我一樣;但是各人都有來自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我對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他們若能維持獨身像我一樣就好。但他們若不能自制,就應該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結婚為妙。(和修)

神為人設計「嫁娶」的這份禮物裡面,當中包含了既重要、又奇妙的「性生活」(或稱「男與女交合的道」,《箴30:18-19》),兩個獨立的個體在血肉上連結,合而為一(創2:24-25)。由於這只是專為「夫妻」而設的(有婚姻關係的男與女),所有在婚姻之外的性交都會被視為淫亂,所以,保羅認為人的「嫁娶」(無論男、女),是幫助我們避免淫亂,給予那些不能自制、難以控制情慾的人的一條出路,一份禮物。讓我們在屬血氣的肉身上,仍然能持守合乎神心意的聖潔,能親近神,與神同在。就如《箴言 18:22》所述,「娶得賢妻幸福無窮;上主恩眷於此可見。」(現中)

倘若人像保羅一樣,面對情慾能謹慎自守,不容易被情慾的罪試探,這也是神的恩賜(另一份的禮物),那麼,選擇「獨身」也是好的。因此,「獨居不好」並不等於「獨身不好」。

迷思二:「單身,是一個次要的選擇?甚至有時我們是被逼單身。」

一直以來,在父權社會體系的意識形態之下,女人必須有「丈夫」,婚後更必須有子嗣,否則就會被視為「不會生蛋的母雞」,甚至成為「七出之條」[1]中國古代法律、禮制與習俗中,丈夫可以合法「休妻」(強制離婚)的七種理由。最早見於西漢《大戴禮記·本命》,唐代正式列入律法,直到1930年中華民國《民法》頒布後才被正式廢除。可參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wiki/七出三不去中,丈夫可以合法休妻的理由。

由於這些教導影響深遠,我們會容易視「未婚、不婚者」為「有問題」,性格有缺陷或「揀唔落手」的選擇;若是女子,則會被貼上「賣剩蔗」、「籮底橙」、「蝕本貨」、「剩女」、「攝灶罅」等許多負面的標籤。加上「男少女多」,搵唔到另一半的就等於被逼單身,「單身」的生命因此成為「次等」、無可奈何,退而求其次的選擇。

要拔除這些根深蒂固的想法和價值觀,我們必須從聖經中的單身觀找到一些啟發,認識「單身/獨身」的好處。

《哥林多前書 7:32-35》

我願你們一無掛慮。沒有結婚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令主喜悅;結了婚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讓妻子喜悅,於是,他就分心了。沒有結婚的和未婚的女子是為主的事掛慮,為要身體和心靈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讓丈夫喜悅。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限制你們,而是要你們做合宜的事,得以不分心地對主忠誠。(和修)

保羅在這裡,提及了他的婚姻觀和單身觀,他認為未婚的信徒是一無掛慮的,他們的心和精力能專注地放在如何令主喜悅上面,不用分心,其身體及心靈都是聖潔的;而已婚的人,會為世上的事情掛慮,除了取悅神,心思意念也會花在取悅配偶的身上,柴米油鹽,生活所需,照顧子女等重擔。所以,保羅認為「獨身」的好處是人可以心無旁騖,一心一意向著神,不被世務纏身, 成為基督的精兵(提後2:3)。這也可能是保羅自己也擁抱著獨身的恩賜,選擇不結婚的原因(林前7:8)。

當然,活在21世紀的我們,明白即使是「單身」,也可以被很多世務纏身,如不停加班的工作,照顧患病或有需要的父母親人,龐大的經濟或生活壓力等等;然而,保羅的信念讓我們明白「單身」信徒會相對比「已婚的」的信徒少一些掛慮,對主有更多的專注和投入。

《哥林多前書 7:36-38》

至於那已經訂了婚卻決定不結婚的人,如果男的覺得對女的有不適當的行為,自己又有旺盛的性慾,覺得應該結婚,他們就結婚好啦(註:「至於那已經訂了婚……他們就結婚好啦」或譯「至於一個人跟他守獨身女兒關係,如果他覺得待自己的女兒不合宜,女兒已經過了結婚的年齡,他就可以照自己的意思做,叫她結婚」。);這樣做不算有罪。

可是,一個人若有堅定的意志不結婚(註:「不結婚」或譯「不讓守獨身的女兒結婚」。),(不是由於外來的壓力,而是出於自己的決心),並且能夠自制,那麼,不跟未婚妻結婚(註:「不跟未婚妻結婚」或譯「不讓女兒結婚」)倒是好的。

這樣說來,那跟未婚妻結婚的固然好,不結婚的更好(註:「這樣說來……不結婚的更好」或譯「這樣說來,那讓女兒結婚的固然好,不讓女兒結婚的更好」。)。(現中)

同樣,當保羅給予作父母的信徒有關子女「嫁娶」/ 訂了婚的男女意見時,表達了「結婚固然是好,不結婚更好」的看法,明顯與社會上大眾的想法不一樣。這想法的背後,可能是因為當時艱難的環境,保羅不希望「嫁娶」會帶來更多肉身上的苦難(林前7:26-28)。

其實,在新約時期或早期的教會,「終身貞潔」(virginity)是代表取悅神、最聖潔的選擇,儘管沒有明明地禁止「嫁娶」,「婚姻」卻只是排第三的優先選擇(the 3rd best choice)(第二是婚姻完結後選擇獨身而非再嫁娶);所以,在基督教歷史中(直到四世紀),很多教父們都是對「獨身」表達崇高的欣賞和讚美,「獨身」絕非是「次等」及「較差的」選擇。[2]參:“The Zondervan Encyclopaedia of the Bible”, edited by Moises Silva (Zondervan: Grand Rapids, Michigan, rev. full-color ed., 2009.), pp. 100-101.

《馬太福音 19:3-12》

有些法利賽人來見耶穌,想陷害他,問他:「我們的法律准許丈夫用任何理由休棄妻子,對嗎?」耶穌回答:「你們沒有念過這段經文嗎?『太初,創造主造男人又造女人。』神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跟妻子結合,兩個人成為一體。』既然這樣,夫妻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拆開。」

法利賽人問他:「那麼,為甚麼摩西給我們一條誡命,說丈夫給妻子一張休書就可以休棄她呢?」耶穌回答:「摩西准許你們休妻,是因為你們心腸太硬;但在創世之初並不是這樣的。我告訴你們,除非妻子不貞,任何人休棄妻子,再去跟別的女人結婚,就是犯了姦淫。」

門徒說:「既然丈夫和妻子的關係是這樣,不結婚倒好。」耶穌回答:「這樣的教導並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只有得到神特別恩賜的人才能接受。因為人不結婚的理由很多:有些人是生來不適於結婚的;有些人是人為的原因不能結婚;另有些人是為了天國的緣故而不結婚。能夠接受這教導的人就接受吧!」(現中)

耶穌在談論休妻的事宜上[3]這辯論是源於申命記24:1中,摩西提及丈夫可以因「不合宜的事」休妻,參: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volume 1”, edited by Clinton E. Arnold (Grand Rapids, Michigan, 2002), pp117-118. ,表達了神對「婚姻」的期望和責任。當中,「已嫁娶」的人(無論是丈夫或妻子),彼此是會被約束的,無論是對配偶的選擇有一定的限制[4]如:與所有「骨肉至親、繼父繼母、父母的骨肉至親」等的嫁娶,都是神所憎惡的,參:《利未記18章》,婚後不能隨意放棄這段關係;倘若不是因為「配偶的不貞或死亡」(林前7:39),再與其他人進入另一段婚姻,就是犯淫亂的罪了,代表這個選擇是「終身制」的。為此,門徒便感嘆「嫁娶」不一定是最好的選擇,它雖有美好的地方,但也是有其專屬的承諾、委身、責任、約束和限制,不如選擇「不結婚」。

不但如此,耶穌也清楚表明「不結婚」的理由,包括:不適合結婚的人(可能是患病或有先天性缺陷的),人為的原因而不能結婚的人(當中提及被閹割的人,如女王手下的太監,《徒8:27》),甚至為天國而選擇不結婚的人(相信施洗約翰、保羅也屬於這類別)。所以,因意志堅定,領受神特別的恩賜而選擇不結婚的人,在主耶穌眼中絕對不是不好。

最後,很多人也會有一個錯誤的想法,就是「結婚」能消除孤單/空虛的感受,「單身」的生命就是「空虛、寂寞、冷」,因找不到配偶而被逼單身更是悽慘。然而,真實的狀況是,即使已「結婚」的人,仍然會長期感受到孤獨和空虛,這「孤獨感」是取決於生命是否「與神與人連結」,「以主為樂」(找到喜樂的泉源),是否「活得豐盛」,而非單純是否「單身」或是「結婚」。

從耶穌與保羅對單身的看法,我們能清楚知道「單身」並不代表「不完全、有缺欠」的生命,更不是「不好」或「次一等的選擇」。

那麼,我們如何知道自己是否有「獨身」的恩賜?

筆者相信,若信徒能在仍是單身的狀態上,體驗並活出豐盛的單身生活,將會更能幫助我們思考、沉澱和選擇。

關於如何活出豐盛的單身生活,楊詠嫦博士也有很好的建議[5]參:《單身路上的祝福 — 聖經的單身觀(增訂版)》,楊詠嫦著(香港:播道神學院,2016),頁48-56。:

  • 與神相交,同神建立甜蜜的關係;
  • 建立健康的自我觀,從而認真搜索自己的需要;
  • 學習認知、接納,並管理自己的情緒,包括:孤單感、自憐、自卑、比較、恐懼、內疚等,在靈性上變得成熟;
  • 建立穩固的支援網絡(家人、弟兄姊妹、朋友的關係);
  • 學習照顧自己(經濟、飲食、日常生活等);
  • 學習接受愛和付出愛,得到生命的養分,愛的滋潤(單身信徒,擁有很多可以愛的對象,男女間的愛情,只是所有愛的其中之一);
  • 逃避試探,若逃避不了,就學習在試探中倚靠神;面對試探,學習約瑟堅決抵擋的心(創39:7-23);戰勝試探,學習順服和等待;
  • 認識「單身」和「結婚」的好及其有限性,保持開放的態度,學習隨時順服神的帶領,在仍是單身的時候,好好享受單身;倘若神帶領進入婚姻,就好好享受婚姻,負起婚姻帶來的責任;
  • 藉着信心和禱告,尋找並活出神給予我們每一位信徒獨特的使命、恩賜和計劃。

總結

對每一位信徒而言,要活出合神心意的生命,我們的終極目標,是由被神揀選呼召開始,能持守被召時的身份,守著這份救恩和信心,進那天國的窄門,得到永恆的獎賞,那不朽壞的冠冕。

若能節制(加5:22-23,聖靈的果子之一),心志堅定地活出聖潔的生活(註:不被情慾控制並不等於沒有性慾,而是能靠主戰勝情慾的試探),以「單身」的身份等候主,這是美好、榮耀神的見證。

若是為了持守聖潔而選擇「結婚」,又或因順服神的帶領而進入婚姻,甘願與配偶「同負一軛」,彼此守護,這既是「祝福」,也是一份「責任和承擔」;使配偶、子女成為聖潔,親近神,一同等候主,這也是神所設計的「婚姻與家庭」的重要的目標之一,這也是美好、榮耀神的見證。就像五千、二千的僕人一樣,最終都得到神的稱讚,一同享受主人的快樂(太25:20-23)。


參考書籍

楊詠嫦著,《單身路上的祝福 — 聖經的單身觀(增訂版)》。香港:播道神學院,2016。

Arnold, Clinton E. ed.,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Volume 1, Zondervan: Grand Rapids: Michigan, 2002.

Silva, Moises ed.,“The Zondervan Encyclopaedia of the Bible”, rev. full-color ed., Zondervan: Grand Rapids, Michigan, 2009.

Thompson, Elizabeth Laing, “When God says wait”, Shiloh Run Press: Ohio, 2017.

註腳

註腳
↑1 中國古代法律、禮制與習俗中,丈夫可以合法「休妻」(強制離婚)的七種理由。最早見於西漢《大戴禮記·本命》,唐代正式列入律法,直到1930年中華民國《民法》頒布後才被正式廢除。可參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wiki/七出三不去
↑2 參:“The Zondervan Encyclopaedia of the Bible”, edited by Moises Silva (Zondervan: Grand Rapids, Michigan, rev. full-color ed., 2009.), pp. 100-101.
↑3 這辯論是源於申命記24:1中,摩西提及丈夫可以因「不合宜的事」休妻,參: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volume 1”, edited by Clinton E. Arnold (Grand Rapids, Michigan, 2002), pp117-118.
↑4 如:與所有「骨肉至親、繼父繼母、父母的骨肉至親」等的嫁娶,都是神所憎惡的,參:《利未記18章》
↑5 參:《單身路上的祝福 — 聖經的單身觀(增訂版)》,楊詠嫦著(香港:播道神學院,2016),頁48-56。

我們真的因為亞當犯罪而「生來有罪」嗎?——有關「原罪論」(Henry Au)

原文同時發表在:https://henryau.org/2026/09/19/original_sin/

「人生來有罪」——這句話在教會圈子裡幾乎是不言而喻的。但你有沒有認真想過,這究竟是什麼意思?是說我們一出生已欠下了亞當的罪債?還是說我們天生就有犯罪的傾向?還是兩者都是?

這個分別,比想象中重要得多。原罪論在華人教會裡鮮少被深入討論,信徒多半不加思索地接受了某個版本的原罪觀。筆者所見對此議題討論最深入的華語專著,是鄭德富的《原罪大哉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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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沒有念過嗎?——為何要讀聖經?

你們沒有念過嗎?——為何要讀聖經?

原文同時發表在:henryau.org

如果我問你:耶穌出生的時候,有多少個博士來朝拜他?

三個?

再問一個:亞當夏娃吃了甚麼禁果?

蘋果?

如果你第一時間答了「三個」和「蘋果」,至少值得問自己一個問題:我腦海中的「聖經內容」,究竟有多少真的來自經文,又有多少其實來自畫作、主日學、電影和代代相傳的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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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閱讀《利未記》:親近神的指南(一) (David Cheng)


《利未記》作為親近神的指南,其首要功課在於「聆聽與順服」(Shema)。神主動呼召,人要以「聽命」作回應 ── 這是建立關係的起點,勝於一切形式。

關係的起點在於聆聽與順服

《利未記》歷來被視為聖經正典中最具閱讀挑戰性的書卷之一,其間充斥著繁複的獻祭禮儀、潔淨條例與各類律法規範。然而,本文主張,該卷書的核心關切絕非宗教形式的堆砌,而在於揭示「神如何呼召祂的子民進入祂的聖潔」,並為其提供一套與聖潔之神建立關係的具體指引。本文旨在從《利未記》的研讀中,提取數項關於人神關係建立的核心要旨,作為系列論述之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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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與我」(The Holy Spirit and I) (David Cheng)


我們一直深信神是三位一體的 —— 聖父、聖子、聖靈。比較起父和子,我們對聖靈的互動常存較多迷思。聖靈彷彿是一個既熟悉又陌生的議題,尤其是近百年來靈恩運動對主流基督教的影響,更引發了我們許多的疑問和討論。

這次課堂,讓大家明白靈恩運動如何影響今日的基督教會,並一起探索聖靈所啟示的話語如何解說祂自己。我們也會探討:如何知道自己被聖靈充滿?聖靈的洗代表什麼?為何我們教會較少提及方言和神蹟治病?我們的立場又是如何?

以上這些問題,都會透過這次課堂逐一解說。


「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 耶穌的鞭傷,比使徒所受的更深  (Antony Wong)

The Scourging at the Pillar – Second Sorrowful Mystery. A relief sculpture on Mount Podbrdo (the Hill of Apparitions) in Medjugorje.
[1]https://www.alamy.com/the-scourging-at-the-pillar-second-sorrowful-mystery-a-relief-sculpture-on-mount-podbrdo-the-hill-of-apparitions-in-medjugorje-image600555813.html?imageid=E0A7BA7F-5012-4B38-92E3-D19A482F4C9D&pn=1&searchId=789edaacd570379b1ad57936cd9dfaeb&searchtype=0

《約翰福音》21:15,耶穌問西門•彼得「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是「你愛我比『這些門徒愛我』更深嗎?」的意思[2]NLT Study Bible on John 21:15 ~ “more than these? Or more than these others do? Jesus was reminding Peter of his insistence that he would be more faithful and courageous than the others (13:37; Matt 26:33; Mark 14:29). He was urging Peter to examine himself.”[3]NIV Study Bible on John 21:15 ~ “more than these. May mean “more than you love these men” or “more than these men love me” or his fishing business, indicative of his current life. Perhaps the second is best, for Peter had claimed a devotion above that of the others (Mt 26:33; Mk 14:29; cf. Jn 13:37). Peter did not take up the comparison, and Jesus did not explain it.”[4]ESV Study Bible on John 21:15 ~ “Jesus’ question, “do you love me more than these?” probably means, “Do you love me more than these other disciples do?” rather than, “Do you love me more than these fish [i.e., his profession]?” or “Do you love me more than you love these men?”—though all three senses are, of course, important.”[5]Amplified Bible on John 21:15 ~ “… Jesus said to Simon Peter, “Simon, son of John, do you love Me more than these [others do—with total commitment and devotion]?…”。耶穌這樣問,是因彼得曾信誓旦旦,說自己比眾門徒愛主更多(《馬太福音》26:32)。

愛的深度,怎樣比較?我們不知道誰愛耶穌最深,但透過耶穌鞭傷之深,我們知道他對我們的愛比我們所有的愛加起來都深。這份「長闊高深」的愛[6]《以弗所書》3:18「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表現在祂的鞭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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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腳

註腳
↑1 https://www.alamy.com/the-scourging-at-the-pillar-second-sorrowful-mystery-a-relief-sculpture-on-mount-podbrdo-the-hill-of-apparitions-in-medjugorje-image600555813.html?imageid=E0A7BA7F-5012-4B38-92E3-D19A482F4C9D&pn=1&searchId=789edaacd570379b1ad57936cd9dfaeb&searchtype=0
↑2 NLT Study Bible on John 21:15 ~ “more than these? Or more than these others do? Jesus was reminding Peter of his insistence that he would be more faithful and courageous than the others (13:37; Matt 26:33; Mark 14:29). He was urging Peter to examine himself.”
↑3 NIV Study Bible on John 21:15 ~ “more than these. May mean “more than you love these men” or “more than these men love me” or his fishing business, indicative of his current life. Perhaps the second is best, for Peter had claimed a devotion above that of the others (Mt 26:33; Mk 14:29; cf. Jn 13:37). Peter did not take up the comparison, and Jesus did not explain it.”
↑4 ESV Study Bible on John 21:15 ~ “Jesus’ question, “do you love me more than these?” probably means, “Do you love me more than these other disciples do?” rather than, “Do you love me more than these fish [i.e., his profession]?” or “Do you love me more than you love these men?”—though all three senses are, of course, important.”
↑5 Amplified Bible on John 21:15 ~ “… Jesus said to Simon Peter, “Simon, son of John, do you love Me more than these [others do—with total commitment and devotion]?…”
↑6 《以弗所書》3:18「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

“The Silent Shepherd” 14-days Devotional Journal (David Cheng)


Introduction

Part I: The Work of the Holy Spirit in the Old Testament (Days 1–4)

Day 1: The Creative and Regenerating Work of the Holy Spirit

Day 2: The Holy Spirit Empowers

Day 3: The Holy Spirit Reveals

Day 4: The Holy Spirit Regenerates

Part 2: The Counselor Like Christ (Days 5–7)

Day 5: Another Advocate

Day 6: Guides into Truth

Day 7: Convicts of Sin, Righteousness, Judgment

Part 3: The True Meaning of Being Filled with the Spirit (Days 8–10)

Day 8: When Jesus Was Filled with the Spirit

Day 9: Spirit-Filling and Spiritual Maturity

Day 10: The Spirit Strives Against the Flesh

Part 4: The Fruit of the Spirit (Days 11–14)

Day 11: Spirit-Led Relationships

Day 12: The Spirit Helps Us Witness for Christ

Day 13: The Spirit Helps Me Serve

Day 14: The Spirit Helps Us Pray

Conclusion: Do Not Quench the Spirit’s Promptings


《沈默的牧者》十四天靈修日誌(David Cheng)


目錄

引言

第一部分:聖靈在舊約時代的工作(第一至四天)

• 第一天(2月15日 星期日):聖靈的創造與更生工作

• 第二天(2月16日 星期一):聖靈賜予能力

• 第三天(2月17日 星期二):聖靈帶來啟示

• 第四天(2月18日 星期三):聖靈使人生

第二部分:像基督一樣的保惠師(第五至七天)

• 第五天(2月19日 星期四):另一位保惠師

• 第六天(2月20日 星期五):幫助我們明白真理

• 第七天(2月21日 星期六):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第三部分:聖靈充滿的真諦(第八至十天)

• 第八天(2月22日 星期日):當耶穌被聖靈充滿

• 第九天(2月23日 星期一):聖靈充滿與屬靈成熟

• 第十天(2月24日 星期二):聖靈與肉體相爭

第四部分:聖靈所結的果子(第十一至十四天)

• 第十一天(2月25日 星期三):聖靈帶領的彼此關係

• 第十二天(2月26日 星期四):聖靈幫助我們為基督作見證

• 第十三天(2月27日 星期五):聖靈幫助我個服侍

• 第十四天(2月28日 星期六):聖靈幫助我們禱告

總結: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


女人的弱點(下) (Chervy Chan)

序

九十年代華語歌手葉倩文的《女人的弱點》曾經膾炙人口,當中歌詞道出了女人在苦戀中的掙扎和糾纏,欲斷難斷,明知是跌進火圈也難以放手的心情。除了在愛情上,女人在靈性上、關係上、生活上也有不同的軟弱和限制;在教會牧養多年,筆者也想分享一下有關方面的探索,讓我們更加認識自己,更好裝備自己。

本篇是這系列的最終篇,筆者會集中分享有關孤獨感、內疚/自責、沉悶(或過度耗損)等內在的戰役。

《以弗所書六13》

「因此,你們要以上帝所賜的武器裝備自己,好在險惡的日子裏能夠抵抗敵人的攻擊,戰鬥到底,始終守住陣地。」 (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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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d Nicodemus Become a Disciple of Jesus?

Jesus and Nicodemus. Henry Ossawa Tanner, Public domain, via Wikimedia Commons

Many of us in our fellowship community have been reading the Bible daily in a two-year plan. In this blog post, I will take the time to investigate an intriguing character encountered in John, Nicodemus, a Pharisee and “member of the Jewish ruling council”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Bible, 2011, John 3:1). Jesus himself called Nicodemus “Israel’s teacher” (John 3:10). A question about Nicodemus that Bible scholars have explored and that interests me is, did Nicodemus ever truly commit to following Jesus? What does the text say? Let’s go back to the Gospel of John, take a look at the three times that Nicodemus is mentioned there, and see what answers may be found t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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