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六章的「神的兒子們」究竟是誰?他們所生是「偉人」(和合本),還是「巨人」(和合本修訂版)?(Henry Au)

原文同時發表在: https://henryau.org/2026/06/03/the_sons_of_god_gen6/

問:創世記六章的「神的兒子們」究竟是誰?他們所生是「偉人」(和合本),還是「巨人」(和合本修訂版)?

創世記六章一至四節是聖經中最令人感到困惑的段落之一。先並排看看兩個中文譯本如何翻譯這段經文:

和合本(1919年):

「當人在世上多起來、又生了女兒的時候,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創6:1-2, 4)

和合本修訂版(2010年):

「當人開始在地面上增多、又生女兒的時候,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那時候有巨人在地上,後來也有;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了孩子。那些人就是古代的勇士,有名的人物。」(創6:1-2, 4)

同樣是中文聖經,相隔九十年的兩個版本,用了截然不同的字:一個說「偉人」,一個說「巨人」。這個差別不是翻譯風格的問題,而是對希伯來原文的不同理解——而這個理解,牽涉一段幾乎被現代華人教會遺忘的聖經神學。

「神的兒子們」究竟是誰?他們所生的後代,究竟是普通的「偉人」(一般的理解可視之為「偉大的人」),還是聖經所說的「巨人」?

這篇文章會分析這段經文主要的幾種詮釋,以及支持各自立場的文本根據,並引用第二聖殿期的猶太文獻和早期教父的見解,說明這段經文在早期教會歷史上被如何理解。


「神的兒子們」的三種主要詮釋

面對「神的兒子們」(בְּנֵי הָאֱלֹהִים,bene elohim),歷來主要有三種詮釋:

詮釋一:塞特人說(Sethite View)

這個觀點認為「神的兒子們」指亞當的兒子塞特(Seth)的後裔,代表敬虔的一系;「人的女兒」則指該隱的後裔,代表世俗的一系。兩者通婚,導致靈性的墮落,這就是洪水審判的起因。

這是今天教會中最為普遍的說法,令這段話變得易於理解——只是兩個不同屬靈狀態的人群通婚,不涉及任何超自然的元素。

然而,這個詮釋有幾個難以克服的問題:

問題一:「神的兒子們」在文本中並沒有被明確等同於塞特的後裔

整本舊約聖經,沒有任何一處經文直接把「塞特的後裔」稱為「神的兒子們」,也沒有清楚把塞特一系界定為一個與該隱一系相對的「敬虔族群」。因此,塞特人說若要成立,需要先接受一些創世記六章本身沒有明說的前提。這並不代表這個解釋完全沒有可能,但它的文本根據並不像表面看來那麼直接。

不僅如此,即使我們姑且接受塞特後裔是「比較敬虔」的一系,創世記六章的敘事走向恰恰相反:是「神的兒子們」主動「看見」、「挑選」人的女兒,採取了道德上越界的行動。若「神的兒子們」真的是敬虔的一系,經文要批評的應當是他們的墮落——但文本卻把「巨人」(原文是Nephilim 「拿非利人」)的出現描述為這段關係的後果,暗示這個後代本身就是異常的。「敬虔的人娶了不敬虔的女子」這個框架,根本不能解釋為何後代需要一個特別的名字「拿非利人」,也無法解釋他們「英武有名」的性質。

問題二:「人的女兒」在文本中也沒有被限定為「該隱的後裔」

塞特人說的另一半前提,是「人的女兒」特指該隱一系的女性後裔。但整本聖經找不到任何一處把「人的女兒」(בְּנוֹת הָאָדָם,benot ha-adam)理解為「某一特定族系的女性」。這個詞在希伯來文中是最普通的說法,「人」(הָאָדָם,ha-adam)就是人類,「人的女兒們」就是人類的女兒們,沒有任何含義把她們限定為某個特定家族的後裔。

因此,把「人的女兒」理解為「該隱的女性後裔」,同樣需要加入經文本身沒有明說的族系框架。這可以是一種神學性的整體閱讀,但若只問創世記六章一至四節最自然的語義,這個限定並不是由詞語本身直接得出的。

問題三:「bene elohim」在舊約的一貫用法從未指人類

bene elohim」這個詞組在舊約其他地方的用法,從來不指人類。約伯記一章六節說:「有一天,神的兒子們(בְּנֵי הָאֱלֹהִים,bene elohim)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在其中。」(伯38:7同)這裡毫無疑問是天上存在的聚集,而非人類群體。若聖經的用語有一致性,我們有什麼理由在創世記六章突然改變這詞組的意思?這個改變需要文本支持,而塞特人說無法提供。

問題四:後代的異常性無法解釋

在文本邏輯上,如果「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兒」只是兩個人類群體通婚,那麼後代為何被特別標記為 Nephilim「拿非利人」,描述為「上古英武有名的人」?兩個普通人類群體通婚,不應產生需要特別命名的異常後代。聖經從未顯示任何人類群體之間的通婚,會產生需要特殊命名的異常後代。

值得補充的是,塞特人說在後期基督教傳統中逐漸取得重要地位。奧古斯丁(Augustine)在《上帝之城》(City of God)第十五卷二十二至二十三章,明確把「神的兒子們」放在塞特的後裔與該隱的後裔這個框架中理解;這種讀法後來對西方教會產生了很大影響。相比之下,較早期的猶太與基督教文獻中,「神的兒子們」被理解為天上存在的傳統則相當突出,下文會再說明。

詮釋二:統治者說(Ruler View)

這個觀點認為「神的兒子們」指古代聲稱擁有神聖血脈的王侯貴族,他們強娶民女,這段經文描述的是一個政治和社會問題。

這個詮釋比塞特人說更重視古代王權與社會背景,但仍要回答「拿非利人」為何在敘事中被特別標記的問題。另一方面,猶大書六節與彼得後書二章四至五節都提到犯罪的天使,並把相關事件放在遠古審判的脈絡中;這些經文是否直接解釋創世記六章仍可討論,但它們確實使「天上存在越界」這條詮釋線索不能輕易被忽略。

詮釋三:天使說 / 守望者說(Angel View / Watcher View)

這個觀點認為「神的兒子們」指某類天上的存在(Divine Being),他們離開自己的本位,與人類女性交合,生出了拿非利人(נְּפִלִים,Nephilim)——一種既非純粹天上存在、也非普通人類的異常存在。

這個超自然的詮釋對現代讀者來說或許較難接受,但它能同時整合原文詞彙、第二聖殿期猶太傳統,以及猶大書和彼得後書所保留的「天上存在越界」圖像。正因如此,我認為它比另外兩種主要解釋更能解釋目前的文本證據。


什麼是「天庭議會」?理解「神的兒子們」的宇宙背景

要正確理解「神的兒子們」,有必要先了解舊約聖經的宇宙觀背景——「天庭議會」(Divine Council)的概念。

聖經清楚表明,耶和華是唯一的至高創造者,但祂並非在靈界中獨自存在。詩篇八十二篇一節說:「神(אֱלֹהִים,Elohim)站在神聖的會中,在諸神中施行審判。」(和合本修訂版)詩篇八十九篇六至七節同樣提到:「諸神之中,誰能像耶和華呢?在聖者的會中,祂是大有威嚴的神。」

以賽亞書六章八節亦有耶和華問道:「誰肯為我們去呢?」(לָנוּ,lānû,第一人稱眾數)——祂在聖者的聚集中商議差遣之事。列王記上二十二章十九至二十二節記載先知米該雅看見異象,耶和華坐在寶座上,「天上的萬軍侍立在祂左右」,其中「一個神靈出來,站在耶和華面前」,這就是「天庭議會」議事的生動描繪。

換言之,靈界並不只有耶和華一位。聖經中這些天上的成員有時被稱為「天使」(מַלְאָכִים,malakhim,意即「使者/被差遣者」),有時被稱為「神」(אֱלֹהִים,elohim),有時被稱為「神的兒子們」(בְּנֵי הָאֱלֹהִים,bene elohim)或「神的眾子」(בְּנֵי אֵל,bene el)。他們是真實的存在,卻又遠遜於唯一的至高者耶和華——所以聖經才能同時說「眾神之中誰能像耶和華」(出15:11),和稱耶和華為「萬神之神」(申10:17)。

在這個宇宙觀框架下,創世記六章的「神的兒子們」指的就是這批天庭議會的成員——天上的存在(Divine Beings),而非人類。有關「天庭議會」的概念,筆者另有一篇文章詳細介紹,可參考:創1:26、11:7:神不是只得一位?為什麼這裡說「我們」?有關聖經中的「天庭議會」(Divine Council)


支持天使說的文本根據

1. bene elohim 在舊約一貫的用法

如前所述,「bene elohim」在約伯記一章六節、二章一節和三十八章七節,都毫無爭議地指天上的存在。這個詞組在舊約中的一貫用法是指天上的群體,而非人類。塞特人說和統治者說若要在創世記六章改變這詞組的意思,需要充分的文本理由,但兩者均未能提供。

2. 七十士譯本(LXX)的抄本傳統:「神的兒子」與「神的天使」

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LXX)是公元前三至二世紀由猶太學者將希伯來聖經翻譯成希臘文的版本,是現存最早的系統性聖經翻譯,也是新約作者最常引用的聖經版本。

創世記六章二節的七十士譯本抄本傳統並不完全一致:部分重要抄本讀作 ἄγγελοι τοῦ θεοῦ(angeloi tou theou,「神的天使們」),另一些抄本則保留相當於「神的兒子們」的讀法。因此,我們不宜說「七十士譯本」只有一個毫無異文的翻譯;但「神的天使」這個古老讀法本身,仍然證明在早期猶太詮釋傳統中,確實有人把創世記六章的「神的兒子們」理解為天上的存在。

更值得注意的是創世記六章四節對「拿非利人」的翻譯。希伯來原文是 נְּפִלִים(Nephilim),而七十士譯本將其翻譯為 γίγαντες(gigantes),即「巨人」(giants)。

這個翻譯選擇很重要,因為它顯示至少在這條古老的希臘譯本傳統中,Nephilim 被理解為 γίγαντες(gigantes)。不過,γίγαντες 在古代語境中不一定只是一個現代生物學意義上的「超高巨人」標籤;它也可以帶有古老、強大、異常勇士的文化聯想。因此,七十士譯本是支持「巨人/異常勇士」理解的重要證據,但不宜單憑這個希臘詞就把所有細節定死。

3. 猶大書和彼得後書的重要互文線索

猶大書六節說:「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永遠的鎖鏈把他們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

彼得後書二章四節說:「神曾不赦免犯了罪的天使,把他們扔在地獄(塔爾塔羅斯,Tartarus),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

這兩段經文都把犯罪的天使放在遠古審判的脈絡中。彼得後書在提到犯罪的天使之後,緊接著談到挪亞和洪水(彼後2:4-5);猶大書六至七節則把不守本位的天使與所多瑪、蛾摩拉並列,兩者都帶有越過受造界限的意象。經文本身沒有直接說「這就是創世記六章的事件」,所以不宜把關係說成毫無爭議;然而,若再考慮猶大書與《以諾一書》傳統的關聯,這些段落與創世記六章的「守望者」詮釋之間確實存在很強的互文關係。

猶大書的措辭尤其值得留意:「不守本位」(ἀρχή,archē,指「起初的位置、本分」)和「離開自己住處」(οἰκητήριον,oikētērion),強烈暗示這些天使做了某種存在性的越界——他們進入了本不屬於他們的領域。

4. 彼得前書三章十九節:另一條可能的線索

除了猶大書和彼得後書,彼得前書三章十八至二十節還提供了另一條重要的線索:

「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彼前3:19-20,和合本)

這裡「監獄裡的靈」(πνεύμασιν ἐν φυλακῇ,pneumasin en phylakē)指的是什麼?新約中眾數的「靈」(πνεύματα,pneumata)用來指天使或靈界存在,從不用以指向死去的人。而「監獄」(φυλακή,phylakē)一字在新約的用法均針對活著的人,從未用於死後的人,卻使用在啟示錄二十章七節記述撒但(邪惡的天使)的囚禁。

更關鍵的是二十節的上下文:這些「靈」與「挪亞預備方舟的時候」直接相連。彼得後書二章四至五節亦把「天使犯了罪,被丟在地獄等候審判」和「挪亞一家八口被保全」並排敘述。

因此,我傾向把「監獄裡的靈」理解為與挪亞時代相關的墮落靈界存在,這也與創世記六章的天上存在說形成自然的互文。不過,彼得前書三章十九節本身是著名的難解經文,歷來亦有其他解釋;所以這節較適合作為累積證據的一部分,而不應單獨用來證明創世記六章的身分問題。(有關彼前3:19更詳細的分析,可參考筆者的另一篇文章。)


「但天使不是不娶也不嫁嗎?」

這是支持天使說時最常遇到的反駁,來自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節,耶穌說:「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這個反駁看起來有力,但它犯了一個詮釋上的錯誤:把一個關於末世復活狀態的陳述,反向應用來定義墮落靈體的能力邊界。

耶穌這裡回應的問題是:「復活之後,婚姻關係如何?」祂的回答是:復活的人在婚姻的制度安排上像天使一樣——天使沒有婚姻制度,復活後的人也不再有婚姻制度。

「不娶也不嫁」描述的是一種關係結構的缺席,而不是生理或存在能力的缺席。更重要的是:猶大書六節描述這些天使的詞,正是「不守本位」——他們恰恰是越出了正常秩序的存在。用順服天使在正常秩序下「應有的狀態」,來界定已經出軌的墮落天使「能做什麼」,在邏輯上是不能成立的。

這就像說:「法律規定公職人員不應收受賄賂,所以他不可能收了賄賂。」「應當如何」和「能夠如何」是兩回事;「正常秩序下如此」和「越出秩序後如此」也是兩回事。


第二聖殿期的猶太傳統:守望者與巨人

理解創世記六章不能完全孤立於其歷史詮釋傳統之外。在現存的第二聖殿期重要猶太文獻中,把這段經文理解為天上存在越界的傳統非常突出,尤其見於《以諾一書》和《禧年書》。這些文獻不能代替正典本身,但能幫助我們知道古代猶太讀者如何理解這段難解經文。

以諾一書(1 Enoch)第六章

以諾一書雖不是正典,但它是第二聖殿期(約公元前五百至公元七十年)猶太人中廣泛流傳的文獻,也是我們理解當時猶太人宇宙觀的重要背景資料。在死海古卷的發現中,以諾一書的希伯來和亞蘭文抄本數量僅次於詩篇和申命記,可見其在當時影響力之大。

猶大書十四節直接引用以諾一書一章九節,以其為「從亞當起第七代的以諾」所傳的先知之言,可見新約作者至少認為以諾書保存了真實的傳統。值得留意的是,以諾一書雖非正典,但非正典並不等於沒有歷史或神學價值——它記錄了第二聖殿期猶太人如何理解創世記六章,而新約作者正是活在這個世界觀中。

以諾一書第六章對創世記六章事件有詳細的敘述:

「在那些日子,人的兒女在世上多起來,有些人生了美麗動人的女兒。天上的兒子,就是天使看見她們,便想得著她們。他們彼此說:『來吧,讓我們從人的女兒中挑選妻子,並生兒養女。』他們的領袖森也斯(Semyaz)對大家說:『恐怕你們日後或會不贊同這樣做,我就得獨自(承擔)這極大的罪。』但他們一致回答他說:『讓我們一同起誓,並以咒語約束大家不會放棄這提議,我們言出必行。』於是他們一同起誓,並以(咒語)彼此約束。他們一共有二百個天使,他們下到亞多斯(’Ardos),就是黑門山(Hermon)的山頂。他們稱這山為亞門山(Armon),因為他們曾經一同起誓,並以咒語彼此約束。(以諾一書 6:1-61

這段記載把創世記六章的「神的兒子們」明確描述為「天上的兒子們」(天使),是一批天上的存在,他們刻意選擇越界,與人類女性交合。這不是偶發事件,而是有組織的集體叛離。

值得留意的是,「守望者」(Watchers)這個稱呼源自以諾一書的亞蘭文原本(死海古卷片段,עִירִין,irin);而現存的希臘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則將同一群存在稱為「天使」或「天上的兒子們」。英文學術界沿用亞蘭文的「Watchers」一詞,但不論稱謂如何,這些文獻的指向是一致的:他們是天上的存在,越界與人類交合。

第七章接著記載他們所生後代:

「這些女人懷了孕,生出巨人來,他們高三百肘。這些(巨人)吃掉全部人所種出的食物,人們開始厭惡餵養他們。巨人轉過身來要吃他們。5 他們開始犯罪,吃飛鳥、野獸、爬蟲和魚類。他們吞吃彼此的肉體,並以血為飲料。 這時,大地控訴壓迫她的人。」(以諾一書 7:2-52

禧年書(Book of Jubilees

禧年書同樣是第二聖殿期的重要文獻,在死海古卷中也有大量希伯來文抄本出土。禧年書第五章對創世記六章事件的理解與以諾一書一致:

「在那些日子,有神的天使們(the angels of God)違背了命令,與人的女兒們私通,生下了罪惡,在地上有了巨人(giants),暴行橫行於地。」(禧年書 5:13

禧年書第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五節記載挪亞在洪水之後警告自己的子孫,提及這些「守望者」的罪行以及所造成的巨人族群的暴行,視之為洪水審判的直接原因4

由此可見,對創世記六章的「天使說」詮釋,並非現代學者才提出的特殊主張,而是在第二聖殿期猶太文獻中有相當早期、而且廣泛見證的一條詮釋傳統。至於是否可以把它稱為當時所有猶太人的「共識」,現有資料並不足以作如此絕對的判斷。

申命記三十二章八節與巴別塔:另一次天上的叛離

值得在此一提的是申命記三十二章八節,因為它為創世記六章的事件提供了更廣闊的宇宙背景。這節經文在死海古卷(4QDeutj)和七十士譯本的讀法是:

「至高者將地業分給列邦,按照神的兒子們(בְּנֵי אֵל,bene el)的數目,為以色列立定疆界。」(申32:8,按七十士譯本及死海古卷讀法)

這段經文記述巴別塔事件(創11章)之後,神將列邦分配給天上的成員管治,而祂自己則保留以色列為己業(申32:9)。這意味著那些被分配管治列邦的天上成員,後來竟被詩篇八十二篇所描述的「天庭議會審判」所指控——他們執行管治的工作,卻不是按照公義行事(詩82:2-4),最終神宣判他們「必要死亡,與世人一樣」(詩82:7)。

換言之,聖經呈現的是一個天上的成員不止一次越界的宇宙圖景:創世記六章是一次越界(與人類女性交合),巴別塔之後的「分配諸邦」是另一次越界的起點(接受管治卻腐化)。


早期教父的立場

天使說不只見於第二聖殿期猶太文獻,也在若干重要的早期基督教作者中清楚出現。這顯示它是早期教會中一條相當重要的詮釋傳統,但不宜把現存證據說成所有早期基督徒毫無例外的「共識」。

游斯丁殉道者(Justin Martyr,約公元100-165年)在其《第二護教書》(2 Apology)第五章說:

「神……把對人類及天下萬物的照管,委託給祂所委派的天使。但天使們違反了這個委任,被對女人的愛所俘獲,生下了孩子。」(“God… committed the care of men and of all things under heaven to angels whom He appointed over them. But the angels transgressed this appointment, and were captivated by love of women, and begat children.”)

雅典那哥拉(Athenagoras,約公元133-190年)在其《為基督徒辯護》(A Plea for the Christians)第二十四章寫道:

「天使中有些是自由的存在……有些卻違背了自己本性的構造和委託給他們的管治:就是這些受造物中的一些,以及那被安置在第一層穹蒼的其他存在——他們墮入了對童女不潔的愛戀,被肉體所制伏……由這些愛戀童女的天使所生的,就是那些被稱為巨人的。」

(“Some, free agents, you will observe, such as they were created by God, continued in those things for which God had made and over which He had ordained them; but some outraged both the constitution of their nature and the government entrusted to them… these fell into impure love of virgins, and were subjugated by the flesh… Of these lovers of virgins, therefore, were begotten those who are called giants.”)

A Plea for the Christians, ch. 24(Ante-Nicene Fathers, vol. 2, p. 142)

伊里奈烏(Irenaeus,約公元130-202年)在其《駁異端》(Against Heresies)第四書中寫道:

「在挪亞的日子,祂公義地降下洪水,要消滅那時存在的最可恥的人類,因為犯了罪的天使已與他們混雜交合……為了遏制這些人的罪惡,同時也為了保存亞當的原型。」

(“In the days of Noah He justly brought on the deluge for the purpose of extinguishing that most infamous race of men then existent, who could not bring forth fruit to God, since the angels that sinned had commingled with them… in order that He might put a check upon the sins of these men, but [that at the same time] He might preserve the archetype, the formation of Adam.”)

Against Heresies, Book 4, ch. 36(Ante-Nicene Fathers, vol. 1, p. 516)

至少從游斯丁殉道者、雅典那哥拉和伊里奈烏這些作者可以清楚看見:把創世記六章理解為天上存在與人類女性越界結合,並不是後世的新奇想法,而是早期基督教中已有相當分量的一條傳統。後來隨著其他解釋興起,特別是奧古斯丁在西方教會中極具影響力的塞特人說,這種超自然解釋才逐漸不再佔主導位置。


「拿非利人」應否理解為「巨人」?

讓我們回到文本。創世記六章四節的希伯來原文如下:

הַנְּפִלִים הָיוּ בָאָרֶץ בַּיָּמִים הָהֵם

ha-Nephilim hayu va-aretz ba-yamim ha-hem

先看看不同版本如何翻譯這節經文:


譯本

創世記六章四節譯文

和合本(1919年)

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和合本修訂版(2010年)

那時候有巨人在地上……那些人就是古代的勇士,有名的人物

呂振中譯本

當那些日子……地上有巨人

新譯本

巨人在地上

環球聖經譯本

地上就有巨人出現

JPS 猶太英譯本(TANAKH)

the Nephilim appeared on earth

七十士譯本(LXX,希臘文)

οἱ δὲ γίγαντες ἦσαν ἐπὶ τῆς γῆς(巨人在地上)

值得留意的是,除了最廣泛流通的舊版和合本用「偉人」這個較模糊的詞之外,其餘的中文譯本——包括和合本修訂版、呂振中、新譯本、環球聖經——都一致選擇「巨人」。英文的猶太人譯本保留了希伯來原文音譯「Nephilim」;而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則直接用 γίγαντες(gigantes),即英文 giants(巨人)的字源。

希伯來原文 נְּפִלִים(Nephilim)的詞源仍有爭議。有人把它與 נפל(naphal,「倒下、墮落」)聯繫,因而提出「墮落者」或「使人倒下者」等解釋;但這些都不是已經確定的字源結論。比較穩妥的說法是:七十士譯本與後來的猶太傳統常把 Nephilim 與「巨人」或異常強大的古代人物聯繫起來,而希伯來詞本身則最好保留一定的開放性。

此外,同節下半句稱這些人物為 הַגִּבֹּרִים(ha-gibborim),即「勇士/大能者」。Gibbor 本身並不等於「巨人」:例如寧錄在創世記十章八至九節也被稱為 גִּבּוֹר(gibbor),重點是他的英勇、力量或戰士身分。因此,創世記六章的「拿非利人」與「勇士」兩個描述應該彼此相關來讀,但不能把 gibborim 本身當作「身材巨大」的字典證據。

因此,文本至少把這些人物描寫為古代極具力量和名聲的異常人物;至於「體型巨大」這一點,主要是由七十士譯本的 γίγαντες、民數記十三章三十三節以及後來相關傳統累積而來,而不是由 gibborim 一字本身決定。這仍然使「巨人」成為很有歷史根據的理解,但論證應建立在整體證據,而不是單一詞源上。

值得注意的是,「拿非利人」這個詞此後在聖經中仍然再次出現(民13:33),探子報告在迦南地看見「亞納金人,就是偉人,他們是拿非利人所生的」。申命記三章十一節刻意記錄巴珊王噩的床「長九肘、寬四肘」(約四米),撒母耳記下二十一章記錄大衛的勇士殺死「利乏音人的後裔」,其中一人六指六趾——文本對這些異常體型的刻意記載,顯示這些族群在聖經作者眼中確實是異常的存在。


小結

創世記六章「神的兒子們」,從以下幾個層面來看,最能說得通的詮釋是指天上的存在(Divine Beings),而非人類:

  1. 原文詞彙bene elohim 在舊約一貫指天上的群體,而非人類
  2. 七十士譯本:創6:2的抄本有「神的兒子們」與「神的天使們」兩種讀法;創6:4則以 γίγαντες(gigantes)翻譯 Nephilim,顯示古代「巨人/異常人物」的詮釋傳統
  3. 新約互文:猶大書6節和彼得後書2:4-5提到犯罪的天使與遠古審判,與創6的守望者傳統有很強的互文關係;彼前3:19的「監獄裡的靈」亦可能屬於同一思想背景,但這些經文仍需承認存在其他解釋
  4. 第二聖殿期的猶太傳統:《以諾一書》、《禧年書》等重要文獻清楚見證「守望者/天上存在」的古老詮釋,並把其後代描寫為巨人
  5. 早期基督教傳統:游斯丁殉道者、雅典那哥拉、伊里奈烏等重要早期作者都留下支持天上存在說的見證,顯示這不是現代才出現的解釋

綜合以上證據,我仍然認為,把「神的兒子們」理解為天上的存在,是目前最能整合創世記六章用語、古代猶太詮釋傳統和新約互文的一種解釋。若這個理解正確,經文描寫的就是某類天上存在越過受造秩序,與人類女性結合,並產生與「拿非利人」傳統相關的異常後代。洪水敘事正是在這個已經嚴重失序的世界背景中展開;至於洪水之後為何聖經仍然出現巨人族群的記載,則需要另外處理,不能在這裡簡單假定問題已經完全結束。

洪水之後,這段歷史似乎已告終結。然而,拿非利人死後,去了哪裡?下一篇文章,我們來討論這個問題——而這個問題的答案,與我們對新約中「污鬼」身份的理解,密切相關。


相關文章

參考書目

• Michael S. Heiser, The Unseen Realm: Recovering the Supernatural Worldview of the Bible (Lexham Press, 2015)

• Michael S. Heiser, Reversing Hermon: Enoch, the Watchers & the Forgotten Mission of Jesus Christ (Defender Publishing, 2017)

• Douglas Van Dorn, Giants: Sons of the Gods(第十週年增訂版,Waters of Creation Publishing, 2013)

• Brian Godawa, When Giants Were Upon the Earth: The Watchers, the Nephilim, and the Biblical Cosmic War of the Seed (Embedded Pictures Publishing, 2014)

• Brian Godawa, The Book of Enoch: Scripture, Heresy or What? (Embedded Pictures Publishing, 2021)

• T.J. Steadman, Answers to Giant Questions: How Understanding the Biblical Nephilim Will Enlarge Your Faith (2019)

• Anthony Delgado, The Watchers and the Holy Ones: An Evangelical Reading of 1 Enoch: The Book of the Watchers (2022)


本文嘗試從文本和歷史角度認真對待聖經中有關巨人和靈界的記載。引用聖經版本以和合本修訂版為主,部分參考原文及七十士譯本。以諾一書和禧年書作為第二聖殿期猶太傳統的歷史背景文獻引用,不代表視其具有正典權威。

  1. 基督教典外文獻:舊約篇(第一冊)- 黃根春編
  2. 基督教典外文獻:舊約篇(第一冊)- 黃根春編
  3. 譯自:Jubilees 5:1 And it came to pass when the children of men began to multiply on the face of the earth and daughters were born unto them, that the angels of God saw them on a certain year of this jubilee, that they were beautiful to look upon; and they took themselves wives of all whom they chose, and they bare unto them sons and they were giants. (The Apocrypha and Pseudepigrapha of the Old Testament in English)
  4. 禧 7:21-25 洪水乃是因為三種罪行而氾濫在地上的。 (這是)因為守望者行邪淫,除了自己的管治權以外,還與人的兒女行淫,隨意挑選她們,娶來為妻,開了不潔淨的先河。他們生了兒子,就是拿非低 (Naphidim) 族。他們互不相同,又彼此吞吃。巨人殘殺拿非 (Naphil) 族,拿非族殺以羅奧 (Elyo) 族,以羅奧族殺世人,世人殺自己的鄰舍。各人把自己賣了,為要行不義、流多人的血,地上就充滿了不義。又向走獸、飛鳥,以及在地上爬行或走動的一切活物犯罪行惡。他們在地上流了極多的血,終日所思、所 想、所盤算的,盡都是虛榮和邪惡。 因為他們所作的惡,上主把萬物從地上剪除。世人在地上流各樣活物的血,上主就把萬物剪除。(基督教典外文獻:舊約篇(第四冊)- 黃根春編)

1 thought on “創世記六章的「神的兒子們」究竟是誰?他們所生是「偉人」(和合本),還是「巨人」(和合本修訂版)?(Henry Au)

  1. Pingback: 創世記六章的「神的兒子們」究竟是誰?他們所生是「偉人」(和合本),還是「巨人」(和合本修訂版)? – Henry Au的神學園地

Leave a ReplyCancel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