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與惡的距離:罪「累己累人」?還是「罪不及妻兒」? (Antony Wong)

“Moses Pleading with Israel” (摩西曉諭以色列人), from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Moses_Pleading_with_Israel.jpg

戰爭、無差別槍擊案、家暴、無日無之的騙案、網上的虛假與謾罵 … 雖然科技日新月異,我們與惡的距離卻仍近在咫尺。

關於罪的責任與後果,《聖經》怎樣說?我們又可從中得到什麼啟發?

先推敲以下這兩段看似矛盾的經文。第一段出自《出埃及記》,談到罪不是個人的事情,會禍延後代: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 ─ 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1]相關經文:《出埃及記》34:6-7;《民數記》14:18;《申命記》5:9-10;《耶利米書》15:3-4;《耶利米哀歌》5:7;《以西結書》16:44 等

《出埃及記》20:4-6

另一段經文出自《申命記》,則說罪的惡果責無旁貸,須由個人承擔:

「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2]相關經文:《列王紀下》14:5-6;《耶利米書》31:29-30;《以西結書》18:20;33:10;33:17-20 等

《申命記》24:16

究竟是罪會「累己累人」,還是「罪不及妻兒」?還是兩者都對?

(一)罪「累己累人」 —— 指的是「罪的影響」(influence of sin)

《出埃及記》20:4-6 是耶和華藉著摩西向祂的子民頒布的「十誡」中的第二誡,是神與以色列人立約(「舊約」)的重要部分,警戒他們不可敬拜任何偶像或形象,因為只有耶和華是獨一的主,對祂的尊崇不能與偶像或假神分享。

然而第5節令人費解:為什麼神彷彿「株連九族」,前人犯罪,第三四代人也要被罰?無罪的人被無辜牽連,神豈非不公義、欠憐憫?亞伯拉罕也如此訴諸於神的公義和憐憫 —— 當他為救羅得,求神不毀滅所多瑪時:

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 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

創世紀》18:23-25

讓我們從多角度去理解《出埃及記》20:4-6:

  1. 這是神與整個以色列民族立約的重要部分,關乎彼此關係的忠誠,更關乎神的榮辱及民族的禍福
  2. 古代立約的定例,會列明守約的好處及毀約的惡果 —— 立約的一方是神,另一方是以色列民族。整個民族,是相對於現代個人主義社會的「集體社會」,作為一個整體,要負上「集體責任」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3]https://www.studylight.org/commentaries/eng/dcc/ezekiel-18.html[4]Barry, J. D., Mangum, D., Brown, D. R., Heiser, M. S., Custis, M., Ritzema, E., Whitehead, M. M., Grigoni, M. R., & Bomar, D. (2012, 2016). Faithlife Study Bible (Ex 20:5). Lexham Press.[5]Quest Study Bible, on Exodus 20:4-5,或作 corporate solidarity [6]IVP Bible Background Commentary, on Exodus 20:5
  3. 敬拜偶像甚至離棄神是嚴重毀約的行為,是屬靈的姦淫,神眼中「憎恨祂」的表現。「忌邪的神」(jealous God) 絕不妥協 —— 好比忠誠的配偶不容第三者出現一樣
  4. 「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指神的義憤會臨到「恨祂的」人,以及照樣地「恨祂的」幾代子孫(但子孫如果回轉,忠誠敬拜神呢?容後詳述)[7]NIV Zondervan Study Bible, on Exodus 20:5[8]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on Exodus 20:5
  5.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神的恩典遠遠大於責罰;但同樣,條件是後代要選擇敬拜神(但子孫如果悖逆,敬拜偶像呢?容後詳述)[9]https://hermeneut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0988/did-ezekiel-intend-to-contradict-exodus-20
  6. 「追討他的罪」的「追討」(希伯來文 פָּקַד 或 paqad),不少英語版本譯作 visit(造訪)[10]NIV Application Commentary, on Exodus 20:5[11]https://www.christianstudylibrary.org/article/exodus-205-–-punishing-children-sins-fathers[12]https://hermeneut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0988/did-ezekiel-intend-to-contradict-exodus-20,正面的意思是「眷顧」,負面的意思是「臨到」(例如禍患)
  7. 「三四代」,可以是指某時間點的「所有族人」的意思,因為當時的以色列人,幾代人緊靠一起是生活常態[13]NIV Cultural Backgrounds Study Bible, on Exodus 20:5;「三四代」也可以指時間上的「幾代」而言,特別是相對於「千代」去理解[14]Preacher’s Outline & Sermon Bible Commentary, on Exodus 20:5。另一說法是,「三四代」和「千代」不是指實際世代的數目,而是表達「祂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祂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詩篇》30:5),強調神的審判與寬容對比之大[15]Amplified study bible, on Exodus 20:5

當我們明白「立約」的背景,及與「個人主義」現代西方社會截然不同的古以色列「集體社會」的性質,我們便明白神說要追討(visit)幾代人的罪,指的不是無辜的後代,而是有樣學樣,同樣「恨祂」而拜偶像的幾代子孫[16]Stuart, D. K. (2006). Exodus (Vol. 2, p. 454). Broadman & Holman Publishers.

但我們仍有問號:想起《聖經》中的不同例子,比如神降火剿滅蛾摩拉及所多瑪(《創世記》18-19章。根據亞伯拉罕與神的討價還價,全城連十個義人也沒有 … 但無辜的孩子呢?)、可拉叛黨的家人(《民數記》16章)及亞干全家都被「誅連」而死(《約書亞記》7章),甚至大衛因犯罪痛失愛子(《撒母耳記下》12:14),也令國民遭受瘟疫(《撒母耳記下》24:10-17)等,當中豈不乏無辜之人?

實際情況不能說不複雜。無辜的人被連累,我們可以怎樣理解?

(1) 看似無辜的人:有些其實罪責(guilt)難逃

以上例子中,部分同被責罰的人可能不是那麼無辜,而是在罪行中也有份擔當主動或被動的角色。

亞干事件中,住在同一帳棚內的家人,真的沒人知道「家主」的所作所為,也沒人知道神擲地有聲的誡命?設想一下,當時的父系社會中,「族長」(federal head)[17]https://carm.org/bible-difficulties/do-the-sons-bear-the-sins-of-the-fathers-or-not/ 往往隻手遮天,一個決定可以主宰整個家族的命運,也鮮有家人敢吭聲相勸。另一方面,因為家人都在罪的氛圍中長大,可能在不知不覺中歪曲的價值及思維已植根,集體對罪視而不見,甚至仰慕犯罪得益的人,也不妨參與其中?雖然當中的「始作俑者」或「罪魁禍首」可能只是少數人或一兩個舉足輕重的家主或族長,但是否因為這樣,被動的參與者或知情不報的人(即使是至親),就可以置身事外?摩西曾在《申命記》中反覆勸戒整個以色列民族: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 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 … 你若聽人說,有些匪類從你們中間的一座城出來勾引本城的居民,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你就要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你們中間,你必要用刀殺那城裡的居民,把城裡所有的,連牲畜,都用刀殺盡。你從那城裡所奪的財物都要堆積在街市上,用火將城和其內所奪的財物都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燒盡;那城就永為荒堆,不可再建造。那當毀滅的物連一點都不可粘你的手。」

《申命記》13:6-8,12-17

就算身處不利的環境下,我們往往也有選擇。挪亞(《創世記7:1)在亂世中堅持作義人,喇合(《約書亞記》2:9-15)因為敬畏神,把以色列探子藏起來,基遍人(《約書亞記》9章)不願被滅,情願作服苦的人去投誠,基甸(《士師記》6-7章) 響應神的呼召,拆毀家族的巴力偶像,帶領族人打敗米甸。這些人雖不完美,卻願意頂住壓力去就近神,扭轉了本來同被剿滅的命運。畢竟神充滿憐憫,懂得開恩搭救義人:

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把不義的人留在刑罰之下,等候審判的日子。

《彼得後書》2:9

(2)真正無辜的人:沒有罪責(guiltless),但承受了罪的影響(influence of sin)

難保所多瑪、蛾摩拉有一些沒那麼壞的人,就算算不上頂級的義人,也不至於壞到要馬上被剿滅的地步,而城中相信也有不少未成年的孩子。他們一同被剿滅,不是因為自身的罪行 (sin) 或罪責 (guilt),而是被他人的「罪的影響」(influence of sin)牽連,被拖進不歸路。

亞干事件中,就有三十六個人是不明不白地被亞干「害死」的:

艾城的人擊殺了他們三十六人,從城門前追趕他們,直到示巴琳,在下坡殺敗他們;眾民的心就消化如水。

《約書亞記》7:5

這三十六個以色列兄弟被殺,完全不是因為他們自己的罪(雖然他們也不是完美的人),而是因為有人(亞干)暗地裡得罪了神,神履行他對罪的「追討」:「因此,以色列人在仇敵面前站立不住。他們在仇敵面前轉背逃跑,是因成了被咒詛的;你們若不把當滅的物從你們中間除掉,我就不再與你們同在了。」(《約書亞記》7:12)罪的「累人累己」就在此。

罪的影響臨到無辜的人,與其說神有不公之處,不如說違反神的律必會帶來惡果。違反自然定律必有後果[18]http://www.livingwithfaith.org/blog/understanding-the-sins-of-the-fathers:從高樓跳下去會致命,更會傷害無辜的人;違反屬靈定律也有惡果:我行我素,目中無人,想怎樣活就怎樣活,只會為自己及身邊的人帶來痛苦。《傳道書》說得好:

  … 一個罪人能敗壞許多善事。

傳9:18

我們對「罪的影響」不會陌生[19]BE series commentary, on Exodus 20:5

一對貧窮而終日酗酒好賭的父母,除了傷害自己,也為孩子先天及後天帶來不良的影響:大家患病的機率提高、孩子心智發展滯後、價值觀扭曲、缺乏關愛及安全感,更甚的,如沒機會接受幫助而脫離困境,往往重蹈上一代的覆轍,習染惡習,結交損友,讓悲劇重演下去。

或是一國與另一國打仗(無論什麼原因),生靈塗炭,除了領袖或軍方要負上責任,無辜平民也深受其害。信仰上,敬拜偶像的民族及家庭,把種種信仰風俗傳承下去是屢見不鮮的[20]Preacher’s Outline & Sermon Bible Commentary, on Exodus 20:5[21]Old Testament for Everyone series by John Goldingay, on Exodus 20:5,當中可能有好的部分(少做虧心事,多做善事等),但也可能包括輪迴思想、祖先崇拜等迷信傳統。罪的影響是深遠及可怕的[22]以婚姻作「罪的影響」的例子:Campbell, I. D. (2006). Opening up Exodus (p. 81). Day One Publications.

神容讓人犯罪,所以罪責及審判是必然的後果;而神也容讓罪「累己累人」,罪的影響更會臨到無辜的人[23]https://sermons.logos.com/sermons/953190-ezekiel-18但神明察秋毫,祂知道誰有罪責、罪責多大,祂也知道誰人無辜(特別是還沒能力分別善惡的孩子:他們必往天國去請參考《嬰孩/小孩子是沒罪的嗎?他們會否犯罪?如果他們早夭,他們能到天堂嗎?

神渴望施行憐憫:拯救無辜的人,也叫罪人悔改歸正,洗去罪責。神把所有罪責集中在耶穌身上,定意叫自己的兒子被罪牽連,為給我們開一條出路,結束「罪責」及「罪的影響」的漩渦:

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 … 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 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以賽亞書》53:10-12

明白罪的影響,明白罪如輻射及病毒的滲透及擴散性,才明白忌邪的神對罪的痛恨及對無辜的人也被牽連的痛心,更明白被罪影響最深的其實就是神自己 —— 祂犧牲自己的愛子,為了我們可擺脫罪的魔咒。


(二) 「罪不及妻兒」 —— 指的是「個人罪責」(guilt)

《出埃及記》20:4-6 談的是整體以色列民族與神之間立約的事。《申命記》24:16(「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 說明的,則是在當時的司法制度(神的律法典章)下,個人的刑責問題。相信這是我們比較熟悉的,所謂「一人做事一人當」。

除了《申命記》24:16,另一探討此信念的重要篇章,非《以西結書》18章及33章莫屬,背景是被擄歸回後。當時的猶太人投訴,說一切劫難都是先祖犯罪後遺下的爛攤子,他們只是被連累的受害者[24]https://hermeneut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0988/did-ezekiel-intend-to-contradict-exodus-20。言下之意,是前人的不對在先,神的不公義在後。他們引用了當時流行的一句流行語來表達無奈:

「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呢?」

《以西結書》18:2

「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當時的猶太人深感不忿與無辜,好比一天警覺父輩欠下的巨債要你來償還,難免苦澀有加。感受如此,但事實呢?

以西結並沒有表達同情。他在18章把一個三代的故事娓娓道來:犯罪的父親,生下行公義的兒子,再生下的卻又是行惡的兒子。聽眾拍掌叫好,說「我們就是那第二代,那行公義的無辜受害者!神實在不公平。」;以西結卻當頭棒喝:「你們是那第三代,那依舊行惡的子孫!你們不是被連累的受害者。你們是施害者」:

「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死亡,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再者,惡人若回頭離開所行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將性命救活了。因為他思量,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必定存活,不致死亡。以色列家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豈不公平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所以主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這樣,罪孽必不使你們敗亡。你們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拋棄,自做一個新心和新靈。以色列家啊,你們何必死亡呢?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

《以西結書》18:26-32

之前的時代,當北國以色列已淪陷,南國猶大也岌岌可危之時,猶太人同樣以受害者自居,覺得一切都是先祖犯罪所帶來的宿命。然而,先知耶利米直接說不,斥責當時自我公義的猶太人,告訴他們禍患之源不是先祖而是他們自己:

「你將這一切的話指示這百姓。他們問你說:『耶和華為甚麼說,要降這大災禍攻擊我們呢?我們有甚麼罪孽呢?我們向耶和華 ─ 我們的 神犯了甚麼罪呢?』你就對他們說:『耶和華說:因為你們列祖離棄我,隨從別神,事奉敬拜,不遵守我的律法,而且你們行惡比你們列祖更甚;因為各人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行事,甚至不聽從我,所以我必將你們從這地趕出,直趕到你們和你們列祖素不認識的地。你們在那裡必晝夜事奉別神,因為我必不向你們施恩。』

耶16:10

再之前,《列王紀下》17:22 提到「以色列人犯耶羅波安所犯的一切罪,總不離開」,及《耶利米書》15:4 提到「又必使他們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都因猶大王希西家的兒子瑪拿西在耶路撒冷所行的事。」,都說明猶太人並沒有從犯罪的先祖(耶羅波安、瑪拿西) 身上學到血的教訓,反在他們的惡道上繼續走歪!家國被毀、同胞被擄,他們竟推卸責任,怪罪前人連累他們,抱怨神不公不義。其實是他們自己的罪,像回力鏢一樣,終於追上了他們,成就了神的公義審判:

倘若你們不這樣行,就得罪耶和華,要知道你們的罪必追上你們。

《民數記》32:23
罪就如回力鏢 — 始終會追上我們(https://wifflegif.com/gifs/103191-boomerang-lmaogifs-gif

「一人做事一人當」,罪責(guilt)及公義(righteousness) 都不會父子相傳[25]即使義人如挪亞、但以理、約伯,也不能把自己的公義傳給兒女:「雖有挪亞、但以理、約伯在其中,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們連兒帶女都不能救,只能因他們的義救自己的性命。』」(《以西結書》14:20;另一方面,人從前的善不能掩蓋後來的惡,從前的惡也不能抹煞將來的善:《出埃及記》20:4-6 中,就算神要追討「恨祂的」人其後「三四代」的罪但若他們或他們的子孫回轉而忠誠敬拜神,神必接納;相反,神向「愛我、守我誡命的」「發慈愛,直到千代」,但若子孫選擇悖逆而敬拜偶像,神也必追討(visit)他們的罪::

… 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

《出埃及記》34:7

「義人轉離他的義而作罪孽,就必因此死亡。惡人轉離他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就必因此存活。你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

《以西結書》33:18-20

承擔「個人罪責」而受審判,公義便得以彰顯;但神更樂見人悔改、得赦免。所以在舊約時代,人可藉著誠心的獻祭及洗心革面的態度,得以親近神,而罪責的化解是間接的,因為獻祭等動作只是基督犧牲的預表 —— 牲畜的血只是象徵,只有藉著耶穌的血,罪責才可真正得赦(《希伯來書》10:4-10)。而在新約時代,我們可直接憑信心去信靠耶穌,也憑信心去悔改及受洗,藉著基督的寶血,過犯可被塗抹,靈魂可得重生(《使徒行傳》3:18-20)。


總結

究竟罪「累己累人」?還是「罪不及妻兒」?兩者都對 —— 罪的影響深遠,會累己累人;但罪責上,個人須要承擔,不會傳承。

推敲以上經文,警戒我們不要少看罪的影響力;同時,鼓勵我們要拒絕宿命及受害者的態度,抓緊改變的責任及契機。

我們要謹守,不要以為「一人做事一人當」就是所有的真理,因為罪會「累己累人」,特別是你所愛的人。也不要以為以前的義可以掩蓋以後的惡 —— 因為神的恩典夠用,但不可以濫用。當然,相反來說,愛神的人也會令多人蒙福,像為他人及後代鋪出一條義路一樣:

「… 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約書亞記》24:15

不要推卸責任。他人或世界的罪對我們有影響力,但決定犯罪的只可以是我們自己。要拒絕跟隨世界的「推卸責任文化」[26]“Both of these tunes are played very loudly in modern and postmodern society. We are not to blame—it is always someone else’s fault, directly or indirectly. So we lay the consequences of our personal and collective wickedness at the door of our genes, or our environment, or government failures, or market forces, or global trends, or psychological stress, or anything else that is sufficiently vague and removed from uncomfortable proximity to our own choices and actions. And of course, we blame God. That is, if God exists. And paradoxically, furthermore, all the things that we blame God for are a kind of proof that he does not exist anyway. So we encounter that popular perversity of people blaming the God they don’t believe exists for allowing or causing things that he should have stopped if he did.” ~ Wright, C. J. H. (2001). The Message of Ezekiel: A New Heart and a New Spirit (A. Motyer & D. Tidball, Eds.; p. 189). Inter-Varsity Press.

我們也要被鼓勵,就算從前如何跌倒,就算「我是受害者」的無力感多強,當我們願意擁抱自己的責任,趁著尚可改變之時去改變,靠著耶穌的恩,神必悅納我們的回轉,沈淪的宿命必可改寫:

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相近的時候求告他。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

《以賽亞書》55:6-7

其他參考資料

  • Preaching the Word Commentary, on Exodus 20:5
  • 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 on Exodus 20:5

註腳[+]

註腳
1 相關經文:《出埃及記》34:6-7;《民數記》14:18;《申命記》5:9-10;《耶利米書》15:3-4;《耶利米哀歌》5:7;《以西結書》16:44 等
2 相關經文:《列王紀下》14:5-6;《耶利米書》31:29-30;《以西結書》18:20;33:10;33:17-20 等
3 https://www.studylight.org/commentaries/eng/dcc/ezekiel-18.html
4 Barry, J. D., Mangum, D., Brown, D. R., Heiser, M. S., Custis, M., Ritzema, E., Whitehead, M. M., Grigoni, M. R., & Bomar, D. (2012, 2016). Faithlife Study Bible (Ex 20:5). Lexham Press.
5 Quest Study Bible, on Exodus 20:4-5
6 IVP Bible Background Commentary, on Exodus 20:5
7 NIV Zondervan Study Bible, on Exodus 20:5
8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on Exodus 20:5
9, 12, 24 https://hermeneut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0988/did-ezekiel-intend-to-contradict-exodus-20
10 NIV Application Commentary, on Exodus 20:5
11 https://www.christianstudylibrary.org/article/exodus-205-–-punishing-children-sins-fathers
13 NIV Cultural Backgrounds Study Bible, on Exodus 20:5
14, 20 Preacher’s Outline & Sermon Bible Commentary, on Exodus 20:5
15 Amplified study bible, on Exodus 20:5
16 Stuart, D. K. (2006). Exodus (Vol. 2, p. 454). Broadman & Holman Publishers.
17 https://carm.org/bible-difficulties/do-the-sons-bear-the-sins-of-the-fathers-or-not/
18 http://www.livingwithfaith.org/blog/understanding-the-sins-of-the-fathers
19 BE series commentary, on Exodus 20:5
21 Old Testament for Everyone series by John Goldingay, on Exodus 20:5
22 以婚姻作「罪的影響」的例子:Campbell, I. D. (2006). Opening up Exodus (p. 81). Day One Publications.
23 https://sermons.logos.com/sermons/953190-ezekiel-18
25 即使義人如挪亞、但以理、約伯,也不能把自己的公義傳給兒女:「雖有挪亞、但以理、約伯在其中,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們連兒帶女都不能救,只能因他們的義救自己的性命。』」(《以西結書》14:20
26 “Both of these tunes are played very loudly in modern and postmodern society. We are not to blame—it is always someone else’s fault, directly or indirectly. So we lay the consequences of our personal and collective wickedness at the door of our genes, or our environment, or government failures, or market forces, or global trends, or psychological stress, or anything else that is sufficiently vague and removed from uncomfortable proximity to our own choices and actions. And of course, we blame God. That is, if God exists. And paradoxically, furthermore, all the things that we blame God for are a kind of proof that he does not exist anyway. So we encounter that popular perversity of people blaming the God they don’t believe exists for allowing or causing things that he should have stopped if he did.” ~ Wright, C. J. H. (2001). The Message of Ezekiel: A New Heart and a New Spirit (A. Motyer & D. Tidball, Eds.; p. 189). Inter-Va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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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Antony Wong

資深牧師、香港中文大學心理學學士、神學深造文憑 (Charles Sturt U.)、PREPARE-ENRICH 婚姻輔導員、Family Dynamics 家庭輔導員、Seven Principles / Bringing Baby Home (BBH) Certified Educator (The Gottman Institute)。與太太 Charlie 育有三名子女。 個人電郵:apollo1300@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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